弗洛的傲慢,楚明熙笑而不语。

有句话叫“最香莫过骨边肉”,哺乳动物骨骼呈蜂窝状结构,且有一定的厚度,骨头加热的过程中,起到了对升温的缓冲作用。

在相同的烹饪温度和时长下,骨头附近的肉,失水程度比外侧肉低,能保留更多肉汁。

而骨头附近往往结缔组织、各种筋膜和脂肪分布比较多,这里是焦香味和肉汁的重要来源。

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带骨肉的风味和层次感;另外带骨肉有着复杂的物理结构,所以相对表面积更大,从入味的角度看,也比整块纯肉有优势。这就是为什么带骨肉吃起来更带劲的原因。【注:这段说明来自某度】

弗洛的厨师显然不明白这点,为了方便入口食用,选择去骨留肉。

弗洛拿叉子戳起一块鸡肉,楚明熙道:“这里有三种蘸料,这是以姜蓉蒜为主,这是以虾为主,这是以葱为主,弗洛少爷以自己的口味来挑。”

“贫民窟的菜还搞这么复杂。”弗洛哼声,沾了虾子酱油。

轻咬一口鸡肉,鸡皮鲜嫩胜滑,鸡肉肥嫩鲜美,再加上虾子酱油再添风味。

弗洛惊愕地睁大眼眸。

他尝过不少的鸡之类的烹饪手法,却从未尝过这样的菜品,明明烹饪手法简单到他也能做,但为何如此好吃?

“弗洛少爷,你别只尝不说话,我们也尝尝看,好不好吃。”烈序真说。

说罢,他也夹了一块鸡肉尝试。

他诧异道:“是我太久没吃鸡肉了吗?怎会如此好吃?”

斐瑞斯与沃伦也好奇地尝了一块。

尝到其美味后,也不住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