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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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飞回了哥谭。当我降落到阿卡姆疯人院的屋顶上时,差一点就被冷风吹了个跟头。这可真是滑稽,我忍不住笑了两声,然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似乎比往常更加轻松。
呃,好吧,这份轻松让我将自己的‘质量’变轻了,我是物理意义上的差点被风刮跑…咳咳。太、太不稳重了!
然我还是忍不住想要傻笑。我感觉自己好像正不断的往出冒着粉红泡泡。要不是知道这太过火,我甚至会哼出一首小曲。哎呀,这可真是。
我隐去身型,潜进了阿卡姆疯人院。我感觉自己似乎真的能够直面他了——我的受害者:小丑。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察觉到我那古怪的黑色幽默。我总觉得把小丑与受害者划等号是件非常可笑的事。但事实的确如此,我逃避他已很久很久了,我总觉得自己应该和他做个了解。但我却一直不知该如何是好。我能杀了他吗?当然可以;但我不愿意。各位,实话实说,我不觉得这样肆意妄为对我来说是个好事。
所以——我能帮助他吗?
我是疯了吗?我或许真的已经疯了——我怎么可能妄想自己能够帮助小丑?
我不知道。所以我想再去看他一眼,如果我足够勇敢,或许应该至今进/入他的脑子,再见他本人一面。
事到临头,我却又产生了些许犹豫。我先去看了哈维一眼,确定他在阿卡姆单间中的壁炉还燃着火焰。呼,当然啦,他这么有钱,院方自然不会亏待他。我偷偷瞄了他很久很久,久到他开始自言自语,仿佛察觉到了不对——我这才赶紧遁去身形,幽灵般的飘向了小丑的病房。
我本就十分忐忑,纠结的在正反两种念头之间反复横跳。我犹犹豫豫地飘荡着——然后就被吓了一跳。
咳。我被吓到再次——紧急的——隐住了身型——向墙面躲去——天知道我已经是隐形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