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罗斯。
这个可爱的姑娘,她如野狼一般血腥的笑着。她在想些什么呢?她脑海里当然充满了对哈维的不屑与对她的爱。总体来说,罗斯对她是没什么坏心眼的——她爱她,真的爱。或许爱的很少,毕竟罗斯对爱的理解本就有些不同寻常……但她的确还是爱的。
所以,放在过去贝儿便会全盘接受罗斯的观念与看法,毕竟她对自己不含恶意,即使有的观点过分主观,也不会对自己有害。
但现在的贝儿便不会这样想了。罗斯很像斯莱德,这种相似是她极力避免都难以回避的。她就如她父亲一样有着极强的掌控欲,就如斯莱德一样——仅靠呼吸节奏,都能操纵别人。
……人可真是复杂又奇妙啊,不是吗?
贝儿撇开脑袋,不再与罗斯对视。她垂着脸,想着哈维为何想要救出自己。他能在这个多事之秋找到罗斯,必然也是提前收到了一些消息。至于常驻哥谭的他为何会关注千里之外的铁山?那必然是因为,
因为自己。
贝儿回想着她与哈维的那些“过去”。她喜欢哈维的原因非常简单,哈维是个好用的人,各种意义上讲都好用得很:他乐意为她展现大脑最深处的情绪与记忆、他依赖于她能为他提供的抚慰与再现、他拥有一股不容小觑的势力,能在她惹了麻烦的时候帮她收尾。
他们的交往充满了算计与欺瞒,他们都装作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模样,只是索取着自己需要的东西。
某种意义上讲,这简直是她前半段人生的缩影。她将混沌的自己装在一个类人的瓶子当中,以一个似乎足够合理的虚拟形象与大家交际。她可以傻乎乎,也可以沉默又忧郁,归根究底那似乎都不是真正的她,因为她从未了解真正的自己。
……不过,这是否也说明了那都是“真正的自己”?这个问题直到来到了这里,不再与任何她必须重视的人产生交际,这才第一次被她端上了台面进行深思:我究竟想做一个怎样的人呢?
不,这么说又有些太虚伪了。直到凭借自己的意识,不顾任何代价地杀死了卢瑟,直到做了这件没人想做又或还没有别人做成了的事,她才觉得眼前一亮、豁然开朗。她这才确定,她是可以自由选择,要成为哪一种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