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绅们都是文化人,在东洲这个陌生的环境中,他们知道单打独斗是取死之道,大家伙必须团结起来。
一家一户不能在这里生存,那大家就联合起来组成村落,抱团取暖。
大明首相府不派驻官员管理,那大家就公推德高望重的人管理村落,制定基本规则。
四周都是荒野森林,那就犁平荒野,砍倒森林,兴修水利,把荒野之地变成良田沃土。
至于出现在营地周围的毒虫猛兽,那是威胁吗?那分明是优质蛋白质。
为了生存,士绅们放下往日的骄矜,放弃研究了半辈子的圣人之言,开始与天斗,与地斗,最后还要和东洲的土着斗。
在士绅们的共同努力下,他们很快在东洲站稳脚跟,并且在海边建立了一座城市。
士绅们都知道自己此生回大明无望,于是把新建的城市命名为新乡,意思为他们新的故乡。
对此来自河南省新乡县的士绅有意见,这里是新乡,那我们故乡叫什么?
士绅们不知道的是,在东洲的东海岸,有一群白皮狒狒,和他们的想法一样,建立了一座名叫New York的城市,中文直译也是新乡。
后世,在大明某位知名殖民学家针对东洲最繁华的城市新乡发表了一篇论文。
在论文中,殖民学家的观点是,在大明殖民浪潮兴起之际,以赵赢为首的第一代大明首相府把士绅集团作为对外的殖民,绝对是最高明的布局。
相比让流民出海殖民,士绅集团拥有更高的文化,因此他们拥有更高的组织度。
在士绅们的自我组织下,即使国家不插手,他们也可以在殖民地制定行之有效的规则。
因此,殖民学家得出结论,文化人搞殖民,才是最好的选择。
若是让赵赢看见这篇论文,他一定会臊得脸红,他把士绅集团扔到东洲,纯粹是把他们当成殖民初期的消耗品好吧!
哪知士绅集团如此适合当殖民者,说他们先天殖民圣体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