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村子,人和人是没什么根本利害冲突的;大家基本上没有什么财产和占用观念。东西是有用就好,够用就好。谁出力多?谁出力少?东西谁分得多?谁分得少?大家一般是不计较的。
就说力气吧!用这村的人话说:用了就用了,不用也不能生仔。
你用金子,换他的东西,他不见得换给你。因为你的金子没他的东西有用。金子能当饭吃吗?肯定不能。
但是,在一个村里,磕磕碰碰的还是要有的。也就是说,和所有的群体一样,时不时人和人之间还是要闹些矛盾的。
有了矛盾怎么办?调解呀!谁调解?当然是族长和几个长者了。也就是说,先族长调解,双方都接受,就完事了。如果有一方不接受,就提到由族长和几个长者组成的议事会。
形成不了统一意见就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种意见人数对等,族长可以一人顶二个,这也就是族长唯一的特权。因为,总得有决议?
但是,这是过去,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很多人都来找秦毅,由秦毅裁定。
这肯定都是很麻烦的事,要占用秦毅很多的时间?但能调解好,双方都能高高兴兴的接受,秦毅还是很愿意去做的。冤家可解不可结,秦毅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现在,秦毅遇到了难题。什么事?是关于一个孩子的归属。谁家的孩子是谁家的,怎么会出现归属的问题呢?还真出现了,因为这里不是别处。
这要从这个村的婚姻关系说起。这村的婚姻关系和别处不一样吗?那可是差别大了。大到什么程度?这么和你说吧!如果你对人类有史以来婚姻关系的历史演变不了解的话?你是不能够理解这个村的婚姻关系的?
秦毅对婚姻关系的历史演变是了解的。因为他曾经看过这方面的书,也专门研究了这件事。秦毅知道:一个正常的人有两个最基本的需要。一个是维持生存的衣、食、住、行等的需要。一个是维持种族的性的需要。由此出现了两个生产:一是为满足衣、食、住、行等的需要物质生产。二是人类自身的生产,也就是繁衍。从物质生产中产生生产关系,从自身的生产,也就是繁衍中产生了婚姻关系。
正如生产关系随着历史的发展,曾经经历过一系列的历史演变一样,我们人类的婚姻关系,也是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变过程的。也就是说,并不是一开始就是现在这大多数地方实行的一夫一妻制。
婚姻关系经历了怎样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