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婚姻形式是杂婚,也就是杂乱无章的婚姻。
什么意思?就是在一个人群里,所有男人都是所有女人的丈夫,同样,所有女人都是所有男人的的妻子。这个群里,不排除任何人与任何人的性.关.系。包括父女、母子。这像话吗?是不像话,但这种婚姻制度对人类的发展,具有十分伟大的意义。
为什么这样说?事情很简单。在人类的早期,所谓发展就是人口的增加;最重要的是繁衍。
在原始群里,男人负责狩猎和械斗,死亡率很高。如果一个群里有五十个女人,只剩五个男人,一夫一妻还怎么繁衍?而在杂婚制下,这五个男人就能让五十个女人怀孕。问题解决了,你说这制度伟大不?
但随着人口的増加,这样不行了。就是说,人多了,事也就多了,不能乱来了,得有规矩了。当然还有原本就存在的,性.生.活中的亲属排斥等一系列的原因。这样一种新型的婚姻制度就取代了杂婚制。这新的婚姻制度就是血缘婚姻。
怎么回事,婚姻要分辈分了。比如子一辈,父一辈,爷一辈。在每个辈分的系列中,和杂婚制一样,所有男人扔是所有女人的丈夫,所有女人也还是所有男人的妻子。但不同辈分之间是不许发.生.性.关.系的。这就排除了父女、母子间的婚姻关系,这当然是伟大的进步。
但是,进步没有停,随着人口的进一步增加,又多了新规矩。也就是说,又有一种婚姻制度代替了血缘婚姻。这个婚姻制度的名称很别扭,我们就叫它男方集体出嫁婚姻吧!
什么意思?就是一个群中,所有的男人都要嫁到另一个群去,另一群的所有男人也都要嫁到这个群来。
从表面看,一个群里,和血缘家庭没有区别,婚姻是按辈分的,一个辈分系列的人互为夫妻。但不一样了,因为男人换了,也就是说排除了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
再后来,人更多了,规矩也就更多了。就又出现了新的婚姻制度,就是对偶婚姻。从此也就有了个体家庭的雏形。
什么是对偶婚姻?就是男人和女人有了比较固定的关系,男人是女人的主夫,女人是男人的主妻。两个人组成相对的不很牢固的家庭。当然,对偶婚姻,不排除男人和别的女人,女人和别的男人的性,关,系。这能行吗?也没什么不行的?人家当事人愿意,关别人什么事?没有性.嫉.妒吗?真没有,因为这正是人类最了不起之之处。
我们知道,性的嫉妒几乎对所有高等动物群的限制是极大的。乃至于每一次的交尾期对这样的动物都是一场大灾难。使动物的群受到很大的破坏,或者使群根本无法存在。
我们也知道,人没有虎豹凶猛,能主宰这个世界是靠群体的力量。如果人一开始也和很多动物一样,有性的嫉妒,动物只是在交尾期使群受到破坏,而对于有经常性.行.为的人,哪个群能存在?更别说发展了。所以,性嫉妒是以后才发展出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