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女性杀人案件特点研究

1、被害人多为男性,且以两性关系所引发的命案为主。被害人大多数情况下为1人,但少部分情况下为多人,可能包含儿童、老人在内。

2、被害人多为作案人的丈夫,也有部分作案人将情感矛盾转向儿童,通过杀死儿童来释放自身的愤怒,也有的因为担心自己杀人后,孩子生活受罪,便杀死儿童。

3、侵害对象仅为儿童、婴儿的案件,多见于女性杀人案中。儿童反抗能力弱,女性容易实施杀害,是成为受害者的一个因素。

(二)作案人特点

1、单独作案。单独作案情况较为多见,作案后停留在现场、自杀、自首等情况,也存在一定可能性。

2、多人作案。女性作案人伙同他人一起作案,常见于图财害命、情感纠纷等原因,例如为了谋财,同其他男性作案人一起实施杀人,或者婚外情原因,与情人一起杀死情人的原配妻子。

三、犯罪现场特点

(一)地点

室内较为高发,且多以女性作案人熟悉的场所为主,若在家中,则在卧室发生的概率较大。因为女性在体力与力量上不同于男性,因而会选择较为“安全”、隐蔽、熟悉的犯罪地点实施犯罪。

(二)整体

整体较为杂乱,血迹分布混乱。若存在尸体,尸体有时会被覆盖,或者摆放尸体,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由于女性在杀人之后,有时会产生愧疚、后悔的心理,因此选择对尸体进行覆盖、摆放尸体以慰藉自身的心理压力。

(三)凶器

以生活中常见物品为主,随手可得、就地取材。锐器,如水果刀、剪刀、菜刀。钝器,锤子、铁棒。但凶器一般不会太沉重。

(四)痕迹

现场痕迹物证较为明显,有时对于痕迹物证的处理显得“多此一举”,动作多余。部分女性指甲长,徒手杀人会遗留相应指甲痕迹,在女性作案人的指甲中也会残留被害人的DNA。

(五)尸体损伤

尸体损伤部位广泛,损伤轻重不一,致命伤较多,集中于头部、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