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的任免从程序上来看,就几个步骤,但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每个步骤都非常复杂,牵扯到方方面面。
根据2019年3月3日起施行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总结起来就五步骤:
1.分析研判和动议
2.民主推荐
3.考察
4.讨论决定
5.公示后任职
看似简单公正公开,实际上还有各方逐力!
在分析研判和动议前,一般还有个酝酿的过程。书记会研究手下的将帅和岗位,有空缺好办,补位就行,没空缺怎么办?空缺也可以创造的,该正常调整的就正常调整,该退居二线的就退下来,一来二去的,空位置就有了。
接着就是组织部的工作了,组织部会有一个详细的名单,记录着每个人正担任的岗位,学历,年龄,性别,履历等详细个人信息。当有空缺岗位出现的时候,就从这些人当中进行筛选。匹配合适的人后,正常流程是先过部委会,再过常委会。
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主要领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比如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某某并不在推荐名单里面。但是被其中一个主要领导推荐了,那么他就很有可能进名单。
假如被书记直接点名,那接下来可能就是走个程序的事情了,什么评价之类的就不是很重要了。
如果是非常重要的岗位,各方还得平衡一下。
比如某个重要的岗位,书记在会前一般都会跟政府一把手和专职副书记沟通。对于书记推荐的人选,如果这两位齐心协力大力反对,那么一般书记也会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