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的朝瑾恨的想磨牙。
想把人从锦被中捞起,又在手掌搭上锦被,露出长鱼姣粉面悄红的模样时,到底无奈的松了手。
朝瑾很喜欢长鱼姣这样惬意慵懒的模样,面颊透着淡淡的粉,与放在颊边的粉珍珠相得益彰。
伸手拨了拨粉珍珠下缀着的那只粉狐狸,缓缓俯身,性感富有磁性的嗓音低低响起,
“姣姣觉得朕像什么?”
长鱼姣实则很想说他是那大狗,大清早的不乖乖起身穿衣上朝去,扰她清梦,还总爱拿犬齿磨她一身青紫。
到底没这样败兴,抿着唇不肯睁眼,声音透着几分倦怠的敷衍他,
“狼吧。”
朝瑾本有些犯懒的眼霎时亮了起来。
看着长鱼姣腕间的粉狐很是满意的点点头。
黑狼与粉狐,倒是相配。
回宫他便再寻龙尾石刻一只黑狼与姣姣相配。
又想起自己曾与长鱼姣所说,少时屠狼的事迹,心中更是自得两分。
果然,他在姣姣心中便如那黑狼王一般,威武霸气。
自己将自己哄开心了,待出了门,白榆便意外的发现,很有沉醉温柔乡意图的皇上,竟没生起床气?
早早准备好的小心谨慎落了空,恍惚还让白榆生出几分失望来。
朝瑾倒是没注意自己的御前大总管神情的复杂变幻,只在将要行出携芳阁时,恍然回首看见被雪压枝的柿子树。
遒劲枝干上覆雪别有意趣,却让朝瑾不由想,这样好的柿子树,不生果委实可惜。
又在余光掠过弯折的枝干时,猛然想起昨日梅林中,长鱼姣俯身折出的一抹弧度。
脚步微顿,很快便离。
只在登上圣驾后,传出一声散漫却不容违逆的旨,
“携芳阁珍荣华......朕心甚喜,晋为珍姬,赐权,见君不跪。”
听得晋位的旨意,白榆已然平静无波。
这被晾了十数日,珍小主甫一露面皇上就往携芳阁来,若不晋位那都是对珍小主的轻看。
晋位不意外,意外的是最后那一句,
“见君不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