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院正说长鱼姣的腿疾,会在阴雨天加重。
如针刺骨。
太过简单的四个字,朝瑾怎么能明白。
直到这对护膝制成,细密的针刺进皮肉。
在每一次行走中感受着肌肉与针的博弈。
朝瑾才终于懂了,他的姣姣要从那样的深渊爬出来。
究竟是了不起。
他之痛不过是浅层,不动弹便不会痛。
可长鱼姣不是。
她只是隐忍,隐忍过十二年。
又在他的后妃逼迫中跳入寒潭,致使病情加重。
只这一件事,这一件事就让朝瑾恨不能回到当初,将那个自傲自负的自己砍了。
他自信于他的臣子忠诚。
忠大于孝。
所以即便郁明安是郁明明的兄长,他还是觉得郁明安是前往濮阳最合适的人选。
究其根本是因为他自负,自负一个用银子来维系他们君臣关系的臣子,不敢也不会忤逆他。
更是在春猎途中得知长鱼姣和郁家有仇后,因为朝玄羽的一句派人去了濮阳,便松了心神。
他在一个劲儿的畅想他与姣姣的未来。
追根究底是他自傲的觉得。
有他的未来才是长鱼姣人生之重。
那段过去,不过是过去。
朝瑾声音有些哽咽,他其实真的不配。
做任何的事也不过是又一次弥补,可他如今除了弥补之外,对不起之外,实在不知该如何是好。
除了顺着长鱼姣的心意。
除了让一切都循着长鱼姣想要的方向前行。
他什么也不敢做。
长鱼姣倦累的闭上了眼,靠在朝瑾怀中。
许久后才轻轻开口,
“没有神异,你从前,不爱穿黑袍。”
朝瑾的瞳孔猛的放大,为长鱼姣的一句从前。
和她记得的他。
朝瑾鼻尖酸的要命,她怎么是记得的呢。
可长鱼姣又怎么会不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