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狼最喜欢吃兔子
自称千杯不醉的米乐倒也不是在吹牛,他前世就是钢城的夜店小王子,啤酒白酒洋酒,每天各种三中全会雪山飞狐,在喝酒这件事上从来就没服过谁。
但是他忘记了,现在的这个身体根本不是他原来那个,再加上孔令榆拿出来的本就是高度烈酒,米乐大海碗喝了两碗就开始飘,眼睛也花了,舌头也大了,话也开始多了起来。
“来来来,干杯,啥也不说了,都在酒里,今天咱哥俩不醉不归。”
“你噶哈呢?能不能大点儿口?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是不是对我没感情?”
“你养鱼呢孔令榆?能不能好好喝酒?你不会是不行吧?嘿嘿嘿,哥教你,男人,不能说不行!”
孔令榆不断翻烤兔肉,一眼没看他,米乐就已经喝得东倒西歪,一会儿拍拍他的腿,一会儿摸摸他的手,身体不断向他靠过来。
“你咋这么烦人呢?”孔令榆啧了一声,不耐烦地看向他。
只见米乐小脸儿冻得煞白,只有两颊因为酒精的作用泛着不自然的酡红,一又桃花眼雾蒙蒙的,正眉眼弯弯地冲着他呵呵傻笑,嫣红地小嘴巴巴说个不停,身体随着说话的动作手舞足蹈,摇摇晃晃地不停向他靠过来,跟平时那个只会惹他生气的米乐一点儿也不一样。
孔令榆不由看愣了,本想拍开他伸过来的手,鬼使神差般转而握住米乐冰凉的指尖。
手心里的手指纤长,骨节分明,触感却细腻光滑,一看就知道没干过什么活儿,跟他和爷爷的手很不一样,只是轻轻一碰,孔令榆心里就莫名泛起一阵酥麻感。
难道他也喝多了?孔令榆疑惑,除了爷爷,他也没握过其他人的手,不知道握别人的手是不是都会这样。
他今天也喝了不少酒,只是他从小就常喝酒御寒,又不像米乐喝得急,所以才看不出来。